首页 > 经验交流新闻详情
浅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
作者:袁庄镇黄晓林发布于:2012-08-29 11:38:46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很多农民工在自己进城的同时却又无力解决子女进城就读将要面对的诸多现实问题,例如恶劣的住房条件、高昂的借读费用、交通安全无保障等等。于是,他们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其他人代为照看,最终形成了农民工父母与子女分隔两地的局面。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就此产生。伴随这些问题的存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大都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他们的文化程度绝大多数为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学历的可谓凤毛麟角,于是隔代监护便产生的一些问题。

1.临时监护人受教育程度较低。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都比较低,这种现象在农村特别明显,甚至大多数祖父母还是文盲,这就很难给孩子们带来更多学习上的辅导。而且,他们也很少意识到监管孩子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即便是意识到了,但由于家务和自身能力的限制,也只能做到照顾孩子的吃穿而已。祖父母与留守儿童间的年龄差距都在40岁以上,祖辈与孙辈之间心灵的隔膜与鸿沟比起父母来说比较大。在祖辈眼里,孩子不过是经历他们应该经历的一些苦与乐,他们的烦恼不足挂齿;而在孩子眼里,祖辈们大多数为“老古董”,自己的心事不愿向他们诉说。由此一来,留守儿童极少和隔代长辈进行思想的交流与沟通,他们在对问题的理解上很难达成共识,二者之间的相互不理解也越来越多,甚至于有些留守儿童出现心理问题或性格变化时祖辈们都难以察觉。

2.临时监护人的监护观念缺位。对于老人来说,孩子就是他们的掌中宝,他们对孩子常常是无比的溺爱。老人们对孩子的要求都会尽量去满足,孩子犯错误时也会袒护,他们这种管教孩子的方式,造成了很多孩子从小就娇惯、任性和没礼貌,有的甚至行为上出现了不少问题。

二、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因素及分析

1.家庭影响因素及分析

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直接影响到对子女的教育。虽然留守儿童父母与家里都有联系,但是,留守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还是有限的。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差,这与父母的教育与监督缺失有关。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报告》中反映:“许多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关注而造成对父母的冷漠心理。有的孩子对父母还有一种抵触甚至仇视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更是不知所措。所以,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影响是很大的。

2.学校教育因素及分析

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不仅要传授书本知识,更应注重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农村学校在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中,存在不区分年龄层次、不考虑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笼统教育的现象,导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从内容到形式都存在盲目性和“一刀切”的问题。这容易在无形中导致留守儿童在学习、品德等方面产生差距。

首先,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老师不能向家长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情况。许多孩子养成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蒙骗父母委托的监护人的毛病,使学校无法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情况。当学校教育无效时,有的采取开除或劝其转学的办法,有的学校干脆对留守儿童放任不管,将其冷落一边,有的严厉管教,迫使其主动提出退学的要求,使留守儿童流入社会,很多成为“问题儿童”。

其次,学校教育侧重在校时的教学管理,对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加之学校在升学的压力下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学校老师顾及的只是学生的成绩,对那些“问题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生活关爱和指导。

最后,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年龄日趋老化,老教师受到年龄、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的约束,缺乏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不少乡镇学校里,基本没有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容易形成的心理问题,在学校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3.留守儿童自身因素及分析

由于早期家庭教育的缺乏,致使大部分留守儿童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能力较差,这样的儿童容易出现许多问题。由于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重视,多数孩子会自暴自弃;有些孩子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造成行为偏差。加之与父母两地长期分居,缺乏与父母的感情沟通,监护人自身的素质跟不上等原因,使得留守儿童在思想品德、心理问题、学习效果、行为表现等方面落后于非留守儿童。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关爱留守儿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谐稳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实践调查中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凸显出的问题,提出如下具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只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把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纳入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之中,力求标本兼治,才能逐步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

1.注重家庭教育责任承担

家长应努力创造条件,弥补家庭教育缺失对子女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养环境。良好的亲子关系是一种无法代替的教育资源,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是将来他们踏入社会,影响其终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家长不仅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还要使孩子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要正确处理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和未来为代价来换取眼前暂时的利益;要与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因此,父母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经常与子女进行情感交流和亲子互动,倾听子女的心声,询问他们的学习情况,积极鼓励他们的点滴进步,真正关心子女的成长,使他们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因为没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的情感更为神圣,父母的心是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火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象。”同时,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育儿理念,并将其有意识地融入到自己的教育行为中,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提升家庭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全力支持子女的教育,保证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克服自私的心理,将子女的发展放在首位。要与老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随时了解子女的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防止消极的思想倾向。临时监护人要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他们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教育环境。

现在有许多父母都愿意把子女带到打工点就读,但由于借读费太高,多数只能可望而不可及。其中很多父母反映如果子女跟随外出就读,那么打工所得的大部分工资都将用在子女的借读费上,所以只能很无奈地把子女交给监护人看管。但因为多数监护人文化水平低,监护能力较弱,加上子女年幼,自我管理能力低,控制能力弱,留守儿童父母普遍放心不下。我国《义务教育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说明了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接受教育是公平的。

2.增强社会关爱力度

加强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在我们赵港村已经开办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校外辅导站。由本人担任工作人员,并邀请教育线的前辈负责具体科目,全面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目前学员有68人。我们通过分科教学,目前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将来还会开一些书法、乐器等课程;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和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制度,详细记载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并通过学校老师了解留守儿童每一天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掌握留守儿童的真实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每两周组织留守儿童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籍他们残缺的感情,加强留守儿童与其父母的亲子互动。让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享受亲情教育。

我村还计划开展各种留守儿童结对互帮互护活动,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充分发挥优秀党员、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开展“当好临时父母、倾献党员爱心”结对帮护活动。高尔基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只有爱孩子的人,才可以教育孩子”。可见,爱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可能会改变一个孩子。相信留守学生在社会的爱的沐浴下能轻松愉快地学习、生活。

3.国家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与教育资金投入

我认为依当前留守儿童数量每年都在增加的情况看,不但要建寄宿制学校而且还要大力增加寄宿制学校数量。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监护人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关爱和监督,减少他们脱离学校监管的时间和空间。这样,一方面能够节省分散管理的社会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全部学习和生活时间都转移到了学校,有了充裕的学习时间、充沛的学习精力、稳定的学习情绪、浓郁的学习氛围,加上与教师朝夕相处,有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寄宿制学校的团体生活还可以弥补农村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学校管理工作和教师指导也要加强,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保障留守儿童的安全,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社交能力、自理能力,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除了以上的建议之外,我认为留守儿童的问题具有特殊性,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不可能只凭上述措施就百分之百可以解决。我们还可以采纳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若将专家学者的观点与本人的建议结合在一起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解决可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建立完善农村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采取全方位,各角度的措施,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制度,使“留守儿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1-2012 如东县妇联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邮编:2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