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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东县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2012-02-24 06:31:07

 

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满足妇女儿童精神需求的重要载体,是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文明新风的主要阵地。加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基层妇女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有力举措,也是活跃农村文化、服务妇女儿童的重要平台。如东县妇联以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为抓手,有力的促进了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基本情况
1、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组织建设基本到位
如东县现有14个镇,辖216个村,40个居、社区,共建立镇妇联14个,村(居、社区)妇代会256个,妇联基层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每个村(居、社区)妇代会都建立了妇女儿童阵地,其中,186个村(居)依托近两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妇女儿童阵地软硬件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条件较好的村(居、社区)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活动室,将妇代会简介、村妇女组织网络、妇代会主要任务、工作制度、活动掠影等制作成展板上墙。因经济条件、场地有限等因素制约,部分村(居、社区)的妇女儿童阵地与村公共服务中心活动室共用,将妇代会职责、制度上墙公示。所有村(居、社区)都有图书阅览室,其中关于妇女儿童方面的书籍50-500册不等。
2、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工作制度基本完善
每个村(居、社区)妇代会都建立了学习培训、工作例会、信访、检查考核、代表联系等各项工作制度,其中贯彻落实较好的有掘港镇余荡村、芳泉村,苴镇金凤村,岔河镇迎春社区等14个乡镇的17个村(居、社区),能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开展活动有记录、有反馈,后期有总结,有力的提高了妇联组织工作效率,增强了辖区内妇女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3、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干部队伍基本健全
全县256个村(居、社区)妇代会均配有妇代会主任,但其中兼职的占到67.6%,兼做计生、会计、辅导员等工作。在256名村妇代会主任中,30岁以下的12人,31-40岁的45人,41-50岁的159人,50岁以下占比84.4%;文化程度方面,大学学历的占比27.0%,高中(中专)的占69.9%,只有8人是初中文化。妇代会主任享受村主要干部收入八成以上的共有204人,占比79.7%,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2.8%。 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有237人,占比92.6%。
二、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职能作用发挥明显
妇女儿童阵地是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工作载体,在村(居、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提素质、增收入”为工作思路,对广大农村妇女群众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科技文化培训,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使妇女儿童阵地成为农村妇女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活动中心。
(一)促进家庭文化建设
1、家庭创建扬新风。在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绿色环保家庭等“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县农村家庭参评率超过90%。2009年,全县各村(居、社区)共评选表彰了2610户村级“文明新风小家庭”。在农村书香家庭才艺成果展中,各村居(社区)妇代会选送了一大批内容健康积极,贴近农村生活,展现时代风貌的书画作品、手工制品、文学、摄影作品等,最后择优展出220余件原创作品。岔河镇迎春社区通过开展“平安家庭”示范户、“美德进农家”、“清洁家园”、“整洁田园”等系列评比活动,大大地促进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2、家庭养老颂美德。在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中,全县各村(居、社区)普遍形成支部书记负责,妇代会主任具体操作,其他村干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工作中,各村(居、社区)以妇女儿童阵地为依托,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重要意义、孝亲敬老典型事迹等,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08年,我县农村家庭赡养协议签订率为95.06%,2009年底达到97.26%,近两年,要求调解的家庭赡养纠纷明显减少。
3、文艺活动促文明。掘港镇青园社区夕阳红老年健身队、洋口镇楼窑村新农村文艺小分队等33个村(居、社区)中老年女子文体活动团体,以村(居、社区)妇女儿童活动室为阵地,自编自导自演,有的通过健身操、扇子舞、太极拳、抖空竹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带动周围群众进行晨练和晚练;有的精心编排节目义务送戏下乡,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的多次参加县内外的宣传演出、交流活动。
(二)服务妇女创业就业
1、开展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近年来,县妇联联合农业部门以“巾帼示范村”为基地,统一师资力量,集中现场培训,累计举办126期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妇女54831人,发放资料15万份。全县各镇、村也举办了妇女培训班,培训面覆盖到90%的农村妇女。
2、发展农村专业妇女组织。村(居、社区)妇代会注重引领女种养大户、女经纪人、女致富能手,把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志趣相同的妇女集聚到一起,发展优势产业,共同创业致富。目前,全县在农村经济发展第一线建立专业妇女组织12个。其中,双甸镇的绿野合作社组织女农民规模种植富硒糯玉米,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大豫镇的榨菜合作社,将四个村的女劳动力整合起来,共同发展榨菜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在县农产品经销行业已经小有名气。
3、建设高效农业“三八”示范基地。目前,全县有掘港镇天星高效设施蔬菜基地、岔河镇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双甸镇富硒产品加工原料种植示范基地等10家县级“十佳”现代高效农业“三八”示范基地。这些“妇”字号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全县妇女维权工作站实行全覆盖,所有村(居、社区)设立妇女维权站(联络点),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社区)妇女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妇女维权站(联络点)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十户联调员和巾帼维权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问题家庭排查工作;对有重大隐患的问题家庭包户到人,做到排查在先、教育在先、调解在先、控制在先,把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案率压降到最低限度;把平安家庭创建与维权站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平安文化,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平安创建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村(居、社区)级妇女维权站(联络点)承担了大量信访维权工作,在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疏导理顺各种纠纷、引导妇女合理上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关爱孤儿帮扶贫困母亲
2009年,根据县妇联工作统一部署,全县256个村(居、社区)妇代会对本村失去双亲的孤儿和事实孤儿进行了排查。工作中,妇代会主任深入孤儿家庭,了解事实情况,做了大量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共排查出孤儿83人,其中父母双亡的71人。为县妇联建立孤儿电子档案,启动“爱心助孤”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村(居、社区)妇代会掌握着辖区内贫困母亲儿童的真实资料,经常上门了解情况,谈心鼓励化解心结,多方联系帮扶她们。2008年,县妇联争取到省儿基会特困孤儿款1.2万元,困难学生助学基金10万元;为新店镇孙桥村困难女生争取到捐助款4000元。2009年,争取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1万元资助新店镇利群小学的贫困学生;到新店镇孙桥村、苴镇金凤村慰问贫困学生8名,送去学习用品和慰问金2600元;到岔河镇、洋口镇慰问贫困母亲9名,送去价值6000元的慰问金、慰问品及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2010年,县妇联积极争取到县委县政府贫困妇女儿童扶助基金20万元。
三、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缺乏妇女儿童阵地工作经费。在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调查中,92%的妇代会主任提出经费严重不足,活动经费多方协调仍无法落实,争取赞助也常常吃“闭门羹”,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等大多由妇代会主任自行解决。
2、妇女儿童阵地硬件还不达标。全县还有不少的村(居、社区)妇代会没有独立的妇女儿童活动室,更不可能有专用的电脑、电话。全县所有的村(居、社区)妇女儿童阵地在外观及内部布置上没有使用统一标识。
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重点在于经费的解决,妇代会自身要积极协调,努力争取村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妇代会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预算;村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阵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积极作用,保证经费的落实。
3、妇女儿童阵地工作台账不齐全。基层妇代会在选送各类妇女及妇女典型、文明家庭典型,开展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基础性工作,但是由于时间紧、工作任务重,长期养成的工作习惯不善于收集、整理文字、图片资料等原因,将近60%的妇代会基础台账不过关,有的只有寥寥数页。
为解决此问题,县妇联特地制作了《村(居、社区)妇代会工作台账(样本)》发放到基层,对台账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同时做出详尽的文字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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